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业工会委员会:
为了做好工会2015年“金秋助学”工作,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子女上学难的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范围和对象
2015年工会助学范围和对象是:全旗已建立工会组织的街道和企业,有子女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并被专科以上(不含专科)或正在高校就读的下列困难职工: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达拉特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特困职工。
2、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达拉特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因下岗失业、大病(单个家庭成员上年或今年医药费花销在四万元以上)、残疾(指父母四级以上残废)、单亲家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突发性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3、享受达拉特旗农村低保或因工伤事故、患重大疾病(标准同上)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子女在达拉特旗参加普通高考的困难农民工。
二、助学方式
1、旗总工会筹集助学金,在今年的 “金秋助学”活动中,集中给上述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
2、其他各级工会自筹资金,采取灵活方式,给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提供资助。
三、助学时间
今年的助学时间从8月1日起开始,至8月31日结束。8月1日—8月20日接受助学申请;8月20日—8月31日发放助学金,进行助学工作总结。
四、助学要求
1、本次助学活动要由各街道办事处、企业工会主席专门负责,切实做好宣传、申报、审核、公示、上报等工作。
2、指导帮助困难职工按时办理助学申请登记手续。职工办理助学申请登记手续时必须提供如下资料和证件:
(1)填写《“金秋助学”帮扶审批表》(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并填写审批表)。
(2)提供职工本人的家庭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下岗证、残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与申请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3)职工子女的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学生证。
对符合助学条件的困难职工,按属地原则到当地工会办理助学申请登记手续。
超过规定时间或已接受过其他各类援助的,均不予办理助学申请登记手续。
3、把好材料审查关和名单公示关。对申请就学援助的困难职工,街道、企业工会要调查了解清楚其申请理由是否属实,并将其基本情况在本街道、企业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4、做好汇报上报工作。各街道、企业要将申报、审核、公示情况上报旗总工会。
传真:0477-5212011
电子邮箱:dltqzgh@126.com
附:《“金秋助学”帮扶审批表》
达拉特旗总工会
2015年8月1
日